山东(济南)国际旅游交易会

时 间:2020-09-08-2020-09-10
地 点:济南国际会展中心

在线展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

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

国家/地区:中国

预约展商
公司简介

(一)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方面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,研究拟订全省文化、旅游政策措施。

(二)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、文化产业、旅游业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,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文化产业、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,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。

(三)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,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,指导、推进全域旅游。

(四)指导、管理全省文艺事业,指导艺术创作生产,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,推动各门类艺术、各艺术品种发展。

(五)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,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、旅游公共服务建设,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,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、均等化。

(六)指导、推进全省文化、旅游科技创新发展,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、标准化建设。

(七)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,牵头拟订全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齐鲁文化传承创新工程。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、传承、普及、弘扬和振兴。

(八)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,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、挖掘、保护和利用工作,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。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。

(九)制定全省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。推动“好客山东”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。

(十)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,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,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。

(十一)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工作,审核、申报、管理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指导省内世界人文、自然遗产、历史文化名城(街区、村镇)、风景名胜区、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。

(十二)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,对查处盗窃、破坏、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,指导全省文物安全管理工作。

(十三)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、文物市场、文物出入境,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、进出境文物、刑事文物,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、交换和征调。

(十四)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考古工作,审核、管理在山东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,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,指导协调全省文物管理、保护、抢救、发掘、研究、利用、宣传等工作。

(十五)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,负责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、旅游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指导监督、大案要案督办、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。

(十六)指导、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、合作和宣传、推广工作,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,加强全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,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。

(十七)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十八)职能转变。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、深化放管服改革,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深化“一次办好”改革的要求,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,深化简政放权、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,优化政务服务工作。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促进齐鲁文化交流与传播,稳步提升“好客山东”旅游品牌形象和齐鲁文化软实力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,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,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,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。

展商产品
Copyright © 2018山东新丞华展览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11010247号